关于鹤峰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11月4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夏依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财政决算已经省财政厅批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特向会议报告我县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入
公共财政决算收入250808万元,较上报决算收入244159万元增加6649万元,增长3%。
决算收入250808万元的分项构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338万元,与上报数一致。其中,税收收入23401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7 %,非税收入6937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23%。
2、上级补助收入17440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70931万元),较上报数167756万元增加6649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1899万元,税收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及奖励142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207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626万元,教育转移支付33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293万元。
3、调入资金13470万元,与上报数一致。其中:暂存款调入7426万元,非税收入调入1234万元,其他调入4810万元。
4、上年决算批复结余11145万元。
5、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450万元。
(二)决算支出
公共财政决算总支出244200万元,较上报决算数244159万元增加41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是上解支出41万元。总支出244200万元的分项构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966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7万元
国防支出 8万元
公共安全 7646万元
教 育 33730万元
科学技术 181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 806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32083万元
医疗卫生 20397万元
节能环保 10231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 3200万元
农林水事务 40613万元
交通运输 3265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33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724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301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5577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685万元
其他支出 259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 46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059万元。
3、上解支出7479万元,较上报数增加41万元。其中:上解省7017万元(完善财政体制上解3901万元,定额结算专项上解324万元,农村信用社专项上解30万元,检察院、法院上划基数2633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23万元,其他上解6万元。);上解州462万元。
2015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预备费年初预算50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3万元,余额 477万元用于平衡2015年预算。
2015年举借债务情况:
2015年经批准向省政府举借政府债券2145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64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项目1500万元,鹤来高速公路建设11670万元,政府债券还贷准备金3470万元;置换债券481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工程1600万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2200万元,杨柳潭新区基础设施建设450万元,八峰生物制药园区基础设施200万元,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60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5决算总收入250808万元,总支出2442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608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入
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81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7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0万元,上年结余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分项构成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479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2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0218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68万元,车辆通行费472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567万元。
(二)决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20815万元。分项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020万元,农林水事务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20万元,其他支出157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万元,调出资金5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815万元,基金支出2081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收入46180万元。分项构成情况:
1、本年征收2746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 1982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4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072万元,居民医疗保险239万元,失业保险499万元,工伤保险567万元,生育保险18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432万元。
2、利息收入545万元。
3、转移收入55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556 万元,失业保险2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761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6751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94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14万元,居民医疗保险 1365万元,失业保险1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430 万元。
(二)决算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支出3684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8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6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79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1160 万元,失业保险90万元,工伤保险201万元,生育保险36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363万元,上解支出574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6180万元,社保保险基金总支出3684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33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796万元。
2015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5年鹤峰县收到转移支付174405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2298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176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0931万元。
二、支出使用情况
1.返还性收入和一般转移支付使用情况:全年共计收入103474万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7万元,教育支出4169万元,农林水支出101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65万元,其余收入财政统筹使用,用于平衡县级财力。
2.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情况:全年收入70931万元,用于以下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万元;(2)国防支出8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408万元;(4)教育支出6062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204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45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7万;(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4万;(9)节能环保支出6098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520万元;(11)农林水支出17945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6878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4万元;(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12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2823万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万元;(18)其他支出3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鹤峰县财政拨款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6%。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2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45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5%,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度鹤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015年度鹤峰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2015年度鹤峰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
2015年度鹤峰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2015年度鹤峰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