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夏依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整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我县财政收入面对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减收因素不断增加,一是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和部分行业减收突出;二是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率由5%改为3%,税率下降造成减收;三是部分重点企业(如华新水泥鹤峰公司、长友公司等)生产经营状况欠佳,造成税收减少。财政支出面对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尤其是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增加额较大。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将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的103321万元调整为295511万元(含上级专款),调增192190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减15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2129万元,上年决算批复结余增加66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1万元,上级专款收入51892万元,调入资金2672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4084万元。财政总收入调整增加的具体构成情况为: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52699万元调整到46000万元,调减6699万元,据此计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34888万元调整到33333万元,调减155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在全州位居前三。
(二)上级补助收入调整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68433万元,调整为100562万元,调增32129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是:财力性补助9002万元,专项补助增加23127万元。
(三)调入资金增加 26721万元。
(四)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1万元。
(五)批复2015年决算增加补助收入6608万元。
(六)上级专款收入增加51892万元。
(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4084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3321万元调整为295511万元(含上级专款),调增192190万元。
(一)公共财政支出调整情况
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92724万元调整为254370万元,增加161646万元,增加的具体项目是:
1、人员支出增加30478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离退休费调整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增加、调整基本工资增加及调资后增加的五项奖励补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五项奖励补贴等。
2、公用经费支出调增163万元。
3、专项支出增加39523万元。
4、决算批复列支206万元。
5、上级专款列支50192万元。
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41084万元。
(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3000万元
(三)上解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10474万元调整为10774万元,增加300万元,调增的主要项目是:四税体制上解调增300万元。
三、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103321万元调整为295511万元,调整增加192190万元,财政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103321万元调整为295511万元,调整增加1921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政收入总量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19219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少155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政府债券增加193745万元;财政支出总额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增加192190万元。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调整预算”。因此,支出预算调整增加的192190万元中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61249万元外,实际增支额为30941万元(人员支出30478万元,公用经费163万元,上解省支出300万元)。
五、2016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
调整预算后,从表面上看财政收支是平衡的。但实际还有3128万元支出没有资金来源。因此,必需采取超常规措施弥补短板,努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平衡。
一是向内挖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并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全县财税征收部门必须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作时间,全面清理税源,做到颗粒归仓,应收尽收。
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今年结构性减税降费和全面实施“营改增”等税收政策,以及调整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等刚性支出的政策性增支机遇,及时加强与省州的沟通,搞好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