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峰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鹤峰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将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的152819万元调整为246047万元(含上级专款),增加93228万元,主要项目是:地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3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4727万元,调入资金35528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11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少2500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363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加3608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增加13755万元。
2.调入资金增加35528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为:2016年预留3300万元,省汇指标交易资金2489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3479万元,坪江电站政府投资收益192万元,暂存款调入3658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34727万元。
4.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811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2819万元调整为246047万元(含上级专款),增加93228万元。
1.公共财政支出调整情况
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141923万元调整为234840万元,增加92917万元,增加的具体项目是:
(1)人员支出增加5103万元。其中:五项奖励性补贴增加4437万元,增人增资及滚动升级增加10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2173万元,离退休费调减2557万元。
(2)项目支出增加47942万元。主要项目是:民政专项增加159万元,全民素质提升工程资金增加100万元,全县各预算单位专项业务经费增加1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列支增加46712万元,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1878万元。精准扶贫资金调减400万元,政府债务付息调减768万元,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经费调减100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列支增加34727万元。
(4)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5145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用于全县污水处理工程3160万元、走马和五里集镇建设1985万元。
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965万元,未调整。
3.上解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7931万元调整为8242万元,增加311万元,调增的主要项目是:四税体制上解调增311万元。
(三)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152819万元调整为246047万元,调整增加93228万元,财政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152819万元调整为246047万元,调整增加932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调整预算”。
财政收入总量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93228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72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11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363万元、省汇入指标交易资金24899万元,实际增加8129万元。财政支出总额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实际增加85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03万元,项目支出1878万元,全县预算单位业务费支出1261万元,上解支出311万元。收支调整符合预算法的规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的6228万元调整为21116万元,调增14888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566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100万元,污水处理费增加1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9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减少11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减少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的6228万元调整为21116万元,调增14888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项目支出增加573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915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是:棚户区改造56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1540万元、规划费324万元、污水处理费1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602万元。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共计9150万元,其中1980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但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6590万元、村级卫生室建设330万元、水利建设“补短板”150万元、党校培训中心建设280万元、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500万元、全县污水处理工程400万元、一中公租房建设200万元、救灾资金400万元、县医院医疗卫生发展资金300万元。
(三)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6228万元调整为21116万元,调整增加14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6228万元调整为21116万元,调整增加148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政策性增加的支出项目多金额大,财力与支出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依然很大。但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县人大的监督支持,有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我们一定会坚定信心,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收支管理,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