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鹤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上
鹤峰县财政局
(2016年1月21日)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财政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十二五”期末,地域财政总收入实现45799万元,比“十一五”时期翻了一番,年均增速1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0000万元大关,年均增速2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3401万元,年均增速28%。全县地域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幅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二)财政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切实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促进了和谐鹤峰建设。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收入待遇按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全额保障,确保了预算单位工作运转所需,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安监等部门公用经费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标准,预算单位基本运转得到保障。全县干部职工的个人待遇比“十一五”时期提高30%以上。
(三)财源建设不断夯实。在继续巩固烟叶、电力、金融、建材等支柱税源的基础上,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十二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19家,八峰药化成功重整并恢复生产,江坪河全面开工建设以及宣鹤高速公路的正式动工,为“十三五”的财源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民生福址不断提升。“十二五”时期,累计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82730万元,用于解决民生和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其中:农村安全饮水16230万元,特色民居改造7842万元,村级道路建设22159万元,小流域治理20386万元,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岗改造1954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4728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58320万元,免费午餐和营养改善计划5061万元,特色产业发展6500万元,乡镇集镇建设21960万元。全县各族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实现239349万元(含上级专项收入),为预算(县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233253万元的103%,较上年191825万元增加47524万元,增长2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3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636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320万元,调入资金20328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构成情况:
1、地域财政总收入实现45799万元,为预算39280万元的116%,比上年增加10078万元,增长28%。其中:国税14254万元,同比增长2%,地税25294万元,同比增长35%,财政6251万元,同比增长99%。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30338万元,为预算25748万元的118%,较上年23591万元增加6747万元,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2340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7%,较上年20080万元增加3321万元,增长17%。非税收入实现6936万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3%,同比增长97%。
3、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66363万元。其中:返还收入22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297万元,专项补助收入 72778万元。
4、调入资金20328万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04万元,暂存款调入8362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4540万元,其他调入822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支出实现239349万元(含上级专项收入),为预算(县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233253万元的103%,较上年191825万元增加47524万元,增长25%。分项构成情况:
1、公共财政支出229662万元,为预算223807万元的103%,比上年186726万元增加42936万元,增长23%。按支出功能分类:
(1) 一般公共服务24167万元,为预算24167万元的100%,同比增长7%;
(2)公共安全7646万元,为预算7646万元的100%,同比增长5%;
(3)教育33730万元,为预算32554万元的103%,同比增长21%;
(4)科学技术1814万元,为预算1701万元的106%,同比增长42%;
(5)文化体育与传媒8068万元,为预算8068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36%;
(6) 社会保障和就业32083万元,为预算30866万元的104%,同比增长51%;
(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397万元,为预算20291万元的101%,同比增长31%;
(8)节能环保10231万元,为预算10231万元的100%,同比增长41%;
(9)城乡社区事务3200万元,为预算320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40%;
(10)农林水事务40613万元,为预算38499万元的105%,同比增长6%;
(11)交通运输32650万元,为预算31521万元的103%,同比增长33%;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335万元,为预算1335万元的100%,同比增长7%;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724万元,为预算3724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48%;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015万元,为预算3015万元的 100%,同比减少18%;
(15)住房保障支出5577万元,为预算5577万元的100%,同比增长7%;
(16)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685万元,为预算685万元的100%,同比增长31%;
(17)地方政府债券付息465万元,为预算465万元的100%,同比减少0.6%;
(18)其他支出262万元,为预算262万元的100%,同比减少67%。
2、债券还本支出2249万元;
3、上解支出7438万元:其中上解省6980万元,上解州458万元。
(三)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总收入239349万元,财政总支出23934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2015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19718万元,占预算21780万元的91%,同比增加5328万元,增长37%。其中:本级收入2718万元,上级补助17000万元。本级收入分项构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90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收入12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19718万元,占预算21780万元的91%,同比增加5328万元,增长37 %。具体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万元,农林水支出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26万元,交通运输4720万元,其他支出15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9718万元,基金支出197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201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47070万元,占预算28099万元的167%。其中:上级补助16343万元,利息收入619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670万元,本级征收28438万元。本级征收分项构成:企业养老保险2021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90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3732万元,居民医疗保险239万元,工伤保险576万元,生育保险189万元,失业保险499万元,新农合基金1437万元,新农保649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37833万元,占预算32399万元的117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09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75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5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360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838万元,工伤保险286万元,生育保险40万元,失业保险120万元,新农合基金7344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7070万元,总支出3783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237万元。累计结余46450万元。
五、2015年需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执行情况
2015年上级下达给我县能自主安排支出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为54365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2314万元,体制补助17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9875万元,省集中增量返还补助966万元,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655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393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 12002万元,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4389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转移支付补助3611万元,结算补助537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全县干部职工的工资、五项奖励性补贴和四项改革性补贴。
(二)超收收入的安排情况
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为30338万元,比年度预算25748万元增加4590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主要安排用于全县预算单位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物业补贴。
(三)重点支出情况和重大项目的安排使用情况
一是全县干部职工的个人待遇按政策足额预算到位。在2014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物业补贴、乡镇工作补贴、误餐补助、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项目,对2015年还未执行的项目按权责发生制列入2015年决算。二是安排拨付重大项目资金130263万元。其中:各项惠农补贴资金528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60万元,新农合资金566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912万元,教育专项4308万元,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41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调度资金31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8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903万元,精准扶贫资金11312万元, 农村公路及安保工程资金19706万元, 绕城公路建设资金7960万元,“村村通客车”资金村级组织建设资金1401万元,水利建设资金6126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564万元,“六城同创”(含城镇建设)专项资金20479万元。重点支出基本得到保障。
(四)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通过清理,我县2012年至2014年结余结转资金总额74956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含2012年)8358万元,2013年18140万元,2014年484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2015年预算6604万元,上划州1000万元,调整项目和继续使用的项目68352万元。具体项目分部门构成情况:农、林、水22647万元,交通15813万元,教育4423万元,卫生1741万元,文体广1845万元,民政1743万元,国土7436万元,发改1125万元,住建2174万元,商务784万元,移民资金1085万元,环保898万元,财政1042万元,其他各部门5596万元。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15年末,已拨付资金61952万元,剩余部分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进度拨付。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截止2015年省下达我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为913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2861万元,专项债务8471万元。实际债务余额为96112万元,其中通过清理甄别结果锁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3792万元,2015年新增债务223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务的主要项目是:高速公路建设11670万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5680万元(银行贷款本金),交通专项1500万元,还贷准备金3470万元。2015年偿还债务情况: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714万元,其他债务还本付息1486万元。
六、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现提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财政收入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总额103321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888万元,同比增长15%,上级各项补助收入68433万元。
县域财政总收入预算52699万元,同比增长15%。
2、财政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103321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支出)。分项构成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272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 2756万元,上解支出784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中基本支出73612万元,项目支出1911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分类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2925万元;
(2)公共安全3934万元;
(3)教育20123万元;
(4)科学技术93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188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11002万元;
(7)医疗卫生7038万元;
(8)节能环保845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155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11584万元;
(11)交通运输2703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72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56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86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4120出元;
(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52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1244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03321万元,总支出10332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额48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4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额4800万元(其支出项目与收入项目一致)。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额71525万元(含上级补助)。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31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88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026万元,居民医疗保险10224万元,工伤保险515万元,失业保险565万元,生育保险1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71525万元(其支出项目与收入项目一致)。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七、2016年财税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对税收和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减免,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同时,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和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运行经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特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农村贫困家庭,支持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及省相关文件规定,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严格控制同一方向领域的专项数量。逐步建立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有序、管理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到一般公共预算。
(四)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打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201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部门和单位,适当压缩2016年财政预算规模。
各位代表,2016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设 “四个鹤峰”的关键年。财税工作面临的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勤劳朴实、执着追求、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鹤峰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把我县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生共赢”的美丽鹤峰而努力奋斗﹗
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在进行部门预算时,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有项目单位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表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表二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附表三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四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 ![]() ![]() ![]() ![]() ![]() ![]() ![]() ![]() ![]() ![]() |
附表五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六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2016年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预算中转移支付资金517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314万元、原均衡性转移支付1640万元、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96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2299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425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36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26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34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12167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补助4420万元、企业事业预算划转补助67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968万元、西部基层政权建设资金153万元、全省在职村干部岗位补贴资金41万元、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51万元、贫困县村干部补贴资金62万元、省级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5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和村干部的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运转、节能环保及革命老区建设。
二○一六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二○一六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2016年鹤峰县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2016年鹤峰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编报口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2016“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鹤峰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48%,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费明显减少。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5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下降12%,主要是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10万,较上年实际支出减少4%。
鹤峰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600 | 50 | 1040 | 1040 | 510 |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鹤峰县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单位。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本级收入合计 | 34888 | 本级支出合计 | 92724 |
转移性收入 | 68433 | 转移性支出 | 10597 |
上级补助收入 | 68433 | 上解上级支出 | 7841 |
返还性收入 | 2314 | 体制上解支出 | 6921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709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 40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1137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出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468 | 专项上解支出 | 880 |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66119 | 补助下级支出 | |
体制补助收入 | 173 | 返还性支出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1640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 |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 | 7602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3532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 |
结算补助收入 | 470 | 其他税收返还支出 | |
化解债务补助收入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体制补助支出 |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67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968 |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支出 |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 1849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结算补助支出 |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 4764 | 化解债务补助支出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 5755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 295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 |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4362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支出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4254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支出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0388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支出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支出 | ||
一般公共服务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 ||
外交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 ||
国防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 ||
公共安全 |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 ||
教育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
科学技术 |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一般公共服务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外交 | ||
医疗卫生 | 国防 | ||
节能环保 | 公共安全 | ||
城乡社区 | 教育 | ||
农林水 | 科学技术 | ||
交通运输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
商业服务业等 | 医疗卫生 | ||
金融 | 节能环保 | ||
国土海洋气象等 | 城乡社区 | ||
住房保障 | 农林水 | ||
粮油物资储备 | 交通运输 | ||
其他收入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 ||
商业服务业等 | |||
金融 | |||
下级上解收入 | 国土海洋气象等 | ||
体制上解收入 | 住房保障 |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 | 粮油物资储备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收入 | 其他支出 | ||
专项上解收入 | |||
上年结余收入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 2756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 ||
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收入总计 | 103321 | 支出总计 | 103321 |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 支 出 | ||||||||||||||||||||||
支出 合计 | 一般公共服务 | 外交 | 国防 | 公共 安全 | 教育 | 科学 技术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医疗 卫生与计划生育 | 节能环保 | 城乡社区 | 农林水 | 交通 运输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 商业服务业等 | 金融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国土海洋气象等 | 住房保障支出 | 粮油物资储备 | 债务付息支出 | 其他 支出 | |
xx省(区、市) | |||||||||||||||||||||||
本级 | |||||||||||||||||||||||
地(市)合计 | |||||||||||||||||||||||
xx地(市、州) | |||||||||||||||||||||||
本级 | |||||||||||||||||||||||
区县级合计 | |||||||||||||||||||||||
xx区 | |||||||||||||||||||||||
…… | |||||||||||||||||||||||
鹤峰县 | 92724 | 22925 | 3934 | 20123 | 930 | 1885 | 11002 | 7038 | 845 | 1550 | 11584 | 2703 | 672 | 156 | 1861 | 4120 | 152 | 1244 | |||||
…… | |||||||||||||||||||||||
xx地(市、州) | |||||||||||||||||||||||
…… |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 转移支付合计 | 一 般 性 转 移 支 付 | |||||||||||||||||||
一般性转移支付小计 | 体制补助 | 均衡性转移支付 |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结算补助 | 化解债务补助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 | 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 固定数额补助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 ||
xx省(区、市) | |||||||||||||||||||||
本级 | |||||||||||||||||||||
地(市)合计 | |||||||||||||||||||||
xx地(市、州) | |||||||||||||||||||||
本级 | |||||||||||||||||||||
区县级合计 | |||||||||||||||||||||
xx区 | |||||||||||||||||||||
…… | |||||||||||||||||||||
鹤峰县 | 68433 | 66119 | 173 | 1640 | 7602 | 13532 | 470 | 67 | 968 | 1849 | 4764 | 5755 | 295 | 4362 | 14254 | 10388 | |||||
…… | |||||||||||||||||||||
xx地(市、州) | |||||||||||||||||||||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 资助国产影片放映 | ||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资助城市影院 | ||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 | ||
六、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 ||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移民补助 | ||
十、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
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4800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 4649 | 移民补助 | |
补缴的土地价款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
划拨土地收入 | 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 ||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三、节能环保支出 | ||
其他土地出让收入 | 151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 ||
十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回收处理费用补贴 | ||
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 信息系统建设 | ||
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 | 基金征管经费 | ||
十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 ||
十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4800 | |
十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649 |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2550 | |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 | 土地开发支出 | 900 | |
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 城市建设支出 | 200 | |
十八、车辆通行费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170 | |
十九、污水处理费收入 |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 400 | |
二十、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100 | |
二十一、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廉租住房支出 | ||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60 | ||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 60 |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09 |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城市公共设施 | |||
城市环境卫生 | |||
公有房屋 | |||
城市防洪 | |||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84 |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84 | ||
土地开发支出 |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 |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 | |||
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 | |||
土地整理支出 | |||
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出 | |||
其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0 | ||
城市公共设施 | 40 | ||
城市环境卫生 | |||
公有房屋 | |||
城市防洪 |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五、农林水支出 |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开发新菜地工程 | |||
改造老菜地工程 | |||
设备购置 | |||
技术培训与推广 | |||
其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
解决移民遗留问题 | |||
库区防护工程维护 | |||
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
解决移民遗留问题 | |||
库区维护和管理 |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 |||
偿还南水北调工程贷款本息 |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 |||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 |||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 |||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 |||
六、交通运输支出 | |||
铁路运输 | |||
铁路资产变现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公路建设 | |||
公路养护 | |||
公路还贷 | |||
其他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 | |||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公路还贷 | |||
政府还贷公路养护 | |||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 | |||
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 |||
港口建设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港口设施 | |||
航道建设和维护 | |||
航运保障系统建设 | |||
其他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
铁路建设投资 | |||
购置铁路机车车辆 | |||
铁路还贷 | |||
建设项目铺底资金 | |||
勘测设计 | |||
注册资本金 | |||
周转资金 | |||
其他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
应急处置费用 | |||
控制清除污染 | |||
损失补偿 | |||
生态恢复 | |||
监视监测 | |||
其他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民航机场建设 | |||
空管系统建设 | |||
民航安全 | |||
航线和机场补贴 | |||
民航节能减排 | |||
通用航空发展 | |||
征管经费 | |||
其他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建设专用设施 | |||
专用设备购置和维修 | |||
贷款贴息 | |||
技术研发与推广 | |||
宣传 | |||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技改贴息和补助 | |||
技术研发和推广 | |||
示范项目补贴 | |||
宣传和培训 | |||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其他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宣传促销 | |||
行业规划 | |||
旅游事业补助 | |||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 |||
其他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
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
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
彩票兑奖周转金支出 | |||
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支出 | |||
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 | |||
其他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法律援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城乡医疗求助的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十、债务付息支出 | |||
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入合计 | 4800 | 支出合计 | 4800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 |||
收入总计 | 4800 | 支出总计 | 4800 |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行次 | 2015年执行数 | 2016年预算数 | 预算数为执行数的% | ||||
小计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小计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030601 | 一、利润收入 | 1 | |||||||
103060103 | 烟草企业利润收入 | 2 | |||||||
103060104 | 石油石化企业利润收入 | 3 | |||||||
…… | 4 | ||||||||
103060198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 | 5 | |||||||
1030602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6 | |||||||
103060202 | 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 7 | |||||||
103060203 | 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 8 | |||||||
103060298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股利、股息收入 | 9 | |||||||
1030603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10 | |||||||
103060304 | 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 | 11 | |||||||
103060305 | 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 | 12 | |||||||
103060398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产权转让收入 | 13 | |||||||
1030604 | 四、清算收入 | 14 | |||||||
103060401 | 国有股权、股份清算收入 | 15 | |||||||
103060402 | 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 | 16 | |||||||
103060498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清算收入 | 17 | |||||||
11005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18 | |||||||
1100501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19 | |||||||
1030698 | 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2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 |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行次 | 2015年执行数 | 2016年预算数 | 预算数为执行数的% | ||||||||||||||||
合计 | 小计 | 资本性支出 | 费用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合计 | 小计 | 资本性支出 | 费用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省本级 | 地市级及以下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223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 | |||||||||||||||||||
22301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2 | |||||||||||||||||||
2230101 | 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 | 3 | |||||||||||||||||||
2230102 | “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 4 | |||||||||||||||||||
2230103 | 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 | 5 | |||||||||||||||||||
…… | 6 | ||||||||||||||||||||
2230199 | 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7 | |||||||||||||||||||
22302 |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8 | |||||||||||||||||||
2230201 |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 | 9 | |||||||||||||||||||
2230202 | 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 | 10 | |||||||||||||||||||
2230203 |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 | 11 | |||||||||||||||||||
…… | 12 | ||||||||||||||||||||
2230299 | 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13 | |||||||||||||||||||
22303 | 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14 | |||||||||||||||||||
2230301 | 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15 | |||||||||||||||||||
22304 | 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6 | |||||||||||||||||||
2230401 | 资本性支出 | 17 | |||||||||||||||||||
2230402 | 改革性支出 | 18 | |||||||||||||||||||
2230499 | 其他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9 | |||||||||||||||||||
22399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20 | |||||||||||||||||||
2239901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21 | |||||||||||||||||||
230 | 二、转移性支出 | 22 | |||||||||||||||||||
23005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 | 23 | —— | —— | —— | —— | —— | —— | —— | —— | |||||||||||
2300501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 | 24 | —— | —— | —— | —— | —— | —— | —— | —— | |||||||||||
23008 | 调出资金 | 25 | |||||||||||||||||||
230080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 | 26 | |||||||||||||||||||
本年支出合计 | 27 |